教育部自2020年11月1日起,取消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;自2021年1月1日起,取消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。
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向海关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将随之调整,目前海关总署尚未针对取消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、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后的免税车审核条件和提交材料作出回应和调整。请您关注我们的网站及公众号“国汽免税车”,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海关总署的最新政策规定。
已开具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、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的依然有效,建议尽早联系我们安排办理手续。联系电话:010-58612795
那么没有开具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、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又即将满回国一年该如何办理呢?各地海关考虑到实际问题,可先申请海关电子信息预录入(需提供入学通知书、学历认证等材料),待海关总署下发新通知再批示关封。
北京国汽海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全国销售服务热线010-58612795
关注公众号“国汽免税车”随时查免税车车价